科研成果的归属问题由来已久,在目前的科研环境下,如何设计一个好的署名制度,更公平合理地体现每个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呢?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樊小龙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在20世纪之前,科学是以“小科学”的模式存在的,科研合作及科研成果通过署名方式共享荣誉的方式比较少。直到“大科学”时代、科研题目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科研成果署名问题才成为科研界一个普遍的问题。
“论文署名权问题是目前国际学术界普遍面临的问题。NG体育电子游戏官网”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国梁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客观角度来说,论文的署名主要体现作者对文章的贡献。
“实验室主任在课题组的主要角色往往是争取经费和资源,获取经费到底是不是对科研活动的贡献,这是需要探讨的。我认为应当按照科研人员的不同角分对文章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杨国梁说,实验室主任有可能没有参与到具体的实验工作中去,因为实验室主任运行一个实验室或工作组,不可能每个实验都亲自操作。大多数实验室主任都是从宏观上、从方向和选题上、从经费支持和保障条件上提供了贡献。
杨国梁强调,论文的署名权涉及到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的问题,如何界定参与到某项科研中每个人的具体贡献确实是需要探讨的问题。不能简单的“一刀切”。
“而从主观角度上,有的实验室主任会主动在实验室所有文章上将自己写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从研究生和杂志编辑的角度来讲,他们更信赖在领域中有较高学术声誉的人的研究成果。初级的研究人员或杂志编辑往往会主动将高声誉学者写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这些现象在具体的课题组、杂志和年轻科研人员身上都有体现。”杨国梁认为,这种情况往往都会在协商的情况下进行。“从实际贡献来说,很多情况下难以明确清楚地切割。甚至很多诺贝尔奖级别的成果在署名权的问题上也是有争论的。从科研合作的角度来讲,科研人员找到自己志同道合的合作者,很多情况下无法明确清楚地切割每个人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只能依靠双方或多方的协商。这是合作者之间的个体行为,依靠协商找到大家都能接受、都感觉舒适的合作方式。
樊小龙提示,所有这些现象背后有一个共性:论文的影响力可以为作者带来荣誉、资源和影响力,同样作者的声誉、资源和影响力也会对论文的影响力和期刊的声誉起到作用。
“我们强调学术规范和学术贡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客观角度来说贡献应区分为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我认为很难明确界定;主观角度来说,署名问题还是依靠协商解决。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或多方都不让步,那么后续的合作就很难开展了。”杨国梁举例,美国很多教授是有固定合作对象的,“比如在运筹学领域有两位世界顶级的教授合作了几十年,双方都只跟彼此合作。而且几乎所有文章都是其中一人为第一作者,另一人为第二作者。具体到每篇文章的贡献谁大谁小,我想可能这两人都不是十分计较这个问题了。”
“从规范、指导意见和导向的角度,我们肯定强调按贡献排名。”不过这种情况也分学科领域,“比如在数学领域,论文作者的排名是完全按照姓氏拼音的排序来排名的,一篇文章的所有作者其贡献都被认为是等同的,高能物理也是类似的。不同学科有不同的惯例,在每个学科的领域之内,如果署名确实体现了贡献了的话,还是应当以个体协商为主。从宏观的角度,政策应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杨国梁说。
署名问题的核心是主要作者和次要作者的区别。“在某些学科,比如数学学科,尤其是前沿和基础领域的数学学科,如果是两个人合作,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很难说谁的贡献大,谁的贡献小。再加上学术共同体中能参与讨论的人不会很多,逐渐形成了在署名时的公平机制。但有些学科的工程性质更强一些,可能是在一个想法或假设的基础上还需要做大量的实验,这时就会出现主要贡献和次要贡献的区别。包括我们现在很多资源分配和荣誉分配的机制,也是把资源和荣誉更多地倾向于主要作者的,所以更加剧了大家对主要作者的追求。”杨国梁解释。
“总体来说,给论文署名赋予一个操作性的规范挺难的。”樊小龙坦承,“不过如果我们要做这件事的话也未尝不可,有这样几个方法可供参考:一是根据对论文作出贡献的不同类型来作出划分。比如有的人贡献了思路,或者仅仅只是提供了点拨,我们可以考虑不给他们署名,而是将他们放在致谢部分。谁打的底稿、谁为文章的主要证据做了实验、谁对研究进行了资助等等都可以在文章最后写一个声明,对文章的作者都分别做了哪些工作作一个说明。”
杨国梁介绍,目前很多杂志采取了上述方式以明确作者对文章的具体贡献。“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写明贡献,这样责任机制也可以分得比较清楚。”